【谈医改】   我国医疗机构改革的十大原则

我国医疗机构改革的十大原则
王 泓


    我国医疗机构改革的十大原则:
一、医疗机构按两大类划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鼓励社会资金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资,保障其物质资本的产权,打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垄断局面。
三、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管机制。
四、医疗机构实行产权与经营权分离。
五、政府向一切医疗机构购买公共卫生医疗和基本医疗服务。
六、政府恢复医务工作者的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对效率的激励机制。
七、国家统一医疗税收政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一律不纳税,特需医疗一律纳税;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救助和保障的资金   
八、政府保障一切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的基本建设费用和按年度的基本建设改造费用;
九、医疗机构由等级管理模式改变为需求管理模式:我国现行的医疗机构等级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合医疗服务的需求。现代化医疗机构管理是按医疗需求管理制度,即综合性医疗机构、专科性医疗机构、康复性医疗机构、社区性医疗机构和临终关怀性医疗机构这样五个结构的医疗机构组成才是现代化医疗机构划分的基本模式标准。
十、国家制定统一的医务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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