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医改】 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基础
作者:王泓 日期:2011-11-29
[b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基础
王 泓
2008-3-12[/b]
王 泓
2008-3-12[/b]
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最薄弱的环节就是法律基础,我们忽视了这一环节,法律缺失是医改中最大的问题,以致在医改中无法可依。法律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体现,法律基础是改善医患关系的根本,法律基础是保护医务工作者和保护患者的最有力的武器,法律是改善医疗大环境的,人人都有法可依,我们13亿人民和600万医务工作者的关系自然会和谐。
一、我国公共卫生事业需要的法律基础
1.对医疗机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法》;
2.对社会福利保障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福利保障法》;
3.对执业护士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法》,
4.对医疗事故处理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法》。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部分条款需要修改,医疗事故赔偿应该规定最高限额。
5.对卫生医疗流通领域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医疗物资供应法》。
6.对服务行业质量标准化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行业质量标准化法》,
7.修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部分条款已经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到了非修改不成的地步了。
8.在国家不具备相关立法的条件下,可以先用法规和条例来代替,以规范公共卫生医疗法律环境。
二、培养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
我国600万医务工作者缺失公共法制教育课教育,我们需要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加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它是指人们对法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的观点、看法、情感、意志、态度和信念等各种主观心理因素的总和。法律意识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法律认知,即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二是对法律的感性价值体验,三是理性的思维 。由于我们对法律意识的淡漠,致使我们在许许多多问题上工作失误。
现存的医患关系方面有就反映我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法律理论水平,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高低,以及对法律的尊重奉守的程度。
提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是要通过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思维能力以及守法意识表现出来。虽然法律意识不等于法律素质,但增强法律意识,实质就是在提高法律素质的具体表现。如果我们人人知法、懂法、尊法、爱法及守法,我们理想的和谐社会就一定会提前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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