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医改】基本医疗普惠化,高端医疗市场化

基本医疗普惠化,高端医疗市场化

/庄一强

根据新京报(625日)引用财政部长楼继伟数据,2013年央企红利总量为1130.38亿元人民币(20131058.43亿,2012年结转71.95),其中拨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65亿元,占总量5.7%,比去年增长30%。我们想了解的是,作为全民共同拥有的央企所上缴的红利都到哪里去了?按照“股东受益”的资本运作原则,央企的股东应该是全体国民,央企所得利润应该用于造福社会大众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事业。但如今的事实又如何?一方面政府说医改投入没有更多的钱,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央企红利用于民生预算却只占上缴的5.7%。其它的钱都到哪里去了?央企分红何时才能真正惠及全民?

笔者认为医改原则应该是:基本医疗普惠化,高端医疗市场化。

(一)基本医疗普惠化。政府应该像提供九年义务教育那样,将基本医疗作为公共产品免费或打折收费提供给全体国民。也就是说政府应该拿出税收和央企国企红利的相当一部分(而不是5.7%)作为公共财政预算,普惠全民。这里需要做的两件事,一是立法,保证政府的财政投入,二是基本医疗的定义。何为基本医疗?以及基本药物、基本检查、基本治疗、基本疾病的概念、范围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基本医疗追求适宜技术的有效应用,不建议追求高端技术。

(二)高端医疗市场化。将个性化服务、先进医疗技术等高端医疗市场化,让市场机制和自由竞争来调节供需关系和资源配置。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和自由执业。停止是不可能的,但最小限度医疗官场化,减少干部保健和医疗特供。

在“普惠化+市场化”的同时,1)加快三保合一,增加社会医保的筹资水平和费用监管,给付制度改革与创新;2)鼓励商业健


康险的发展,呼吁有经济能力的人士购买商业健康险作为个人补充医疗保障;3)建立以政府民政部门主导的,针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济;4)鼓励社会慈善力量的发展,改革非政府机构、NGO、民间团体的创立与管理办法,营造慈善医疗的宽松环境,修改慈善捐款免税政策等。




文章来自: 本站原创
引用通告: 查看所有引用 | 我要引用此文章
Tags:
相关日志:
评论: 0 | 引用: 0 | 查看次数: 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