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经济】任志强现象是谁家的悲哀
作者:王泓 日期:2011-11-30
任志强现象是谁家的悲哀
王泓
2010-05-18
王泓
2010-05-18
在中国的房地产问题上任志强同志是敢负责任说真话的第一人。但他所遇到的待遇可谓是中国社会的悲哀。
一、任志强现象
改革开放30年我们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我们全民族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信仰危机。我们的精神世界是空前的空虚无助。请问大家什么是世界观,什么是精神世界,你的精神世界支柱是什么?我不知道现在有几个人能够准确无误回答出来自己的精神世界。
任志强同志是一个对党、国家、民族有强烈责任感的好共产党员,好干部。作为房地产业的老总,他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他本着对国家负责任的态度,顶住社会一切舆论压力在为国家错误的房地产政策纠偏,太难了。
任志强现象悲哀在什么地方?老百姓看不懂政策没有关系,媒体看不懂政策也没有关系,但我们制定房地产政策的人,你们把政策制定错了,还揣着明白装糊涂,这难道不是中国社会的悲哀吗?由于你们利用土地资源与中央政府博弈,频出错误的房地产政策,使房价疯涨,使腐败剧增,使社会动荡,使弱势群体与廉租房无缘,这难道不是中国社会的悲哀吗?
任志强在他写的文章和在论坛上的演讲都是用实实在在的数据来说话。他最大的特点是没有真实的数据不讲话。我读了他许多关于房地产政策的文章,他的论点、论据是非常准确,提供数据的可靠性在房地产业为第一。他提出的观点都能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我国错误的房地产政策激化到今天,是任志强早有预言的。可悲的是没有人采纳他的意见,忠言逆耳不易被人听进。
二、任志强同志十年来对房地产业的基本观点
观点一、国家城镇房地产建设需要总体规划循序渐进任志强同志早在2000年6月2日一文中《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路》给国家提出了七大思路:
1、正确认识我国住房现状和需求所处的阶段
2、清除住房制度改革的障碍
3、发展中的住宅产业会对整体的中国经济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4、培育市场的同时要建立和扶持住宅建设的集团军。
5、住房消费价格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
6、完善房地产中的产权制度
7、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新的住房制度
十年过去了,非常可惜。当年如果我们的政府管理者们能够认真听一听任志强同志的的建议,我们的房地产事业可能是另一番天地。现在我仍然建议大家来读一读任志强同志的《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路》一文,特别是我们搞房地产业的政府管理者们。
观点二、政府是承担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廉租房建设的主体
任志强同志早在2000年6月2日提出了《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路》一文中提出:我国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廉租房建设政策。他呼吁: 对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不应再只是依靠发布临时性的文件来规定,而应变成一个长期稳定的制度来保证。政府应该承担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廉租房建设的主体。
任志强同志明明在为穷人说话,舆论却把他炒作成是富人的代言人,不知道是谁怕任志强同志的言论,利用舆论颠倒黑白。总把任志强的言论断章取义。
难道说: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就应该依布临时性的文件来欺骗老百姓?难道国家不需要用长期稳定的制度来保证弱势群体利益?难道政府就不应该承担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廉租房建设?
观点三、国家要迅速纠正错误的土地招、拍、挂政策任志强同志2006年4月7日在《房价疯涨是个危险的信号》一文中就提出错误的土地招、拍、挂政策必须早日纠正,否则土地价格会引发房价疯狂上涨。他说:“宏观调控是把双刃剑,也许其剑刃的另一面作用开始显现了。两年前由于土地供给制度而引发的“地荒”,被政府官员称为是房地产商哄抬房价的借口,并用大量的数据来证明土地在严格的政策控制之下总量是有保证的。但产品实际供给量与市场需求的矛盾却在不断加剧。许多城市在号称充分供给的情况下不断的暴出“天价”的新闻。不只是北京,许多地区都出现了土地拍卖楼面价高于万元的情况。这种土地上的住房即使按土地价格占销售价格的 50 %计算,房价也会在两万元以上了。”请问这样的警钟又有谁听见了?地方政府仍然错误的轨道上疯狂奔驰。人们愚昧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他们认为任志强是为房地产商在说话,多么可悲。如果我们从2006年就开始纠偏,能够有今天房地产业混乱现象吗?观点四、法律是保障公民住房制度的根本任志强同志在2007年6月11日《分清眉毛与胡子》一文中明确指出:利用法律来保障住房制度。他说:“讨论与研究商品房市场运行中的问题必须与社会保障问题分开。政府必须用财政买单的责任心来保护人权,同时保护市场。否则不但市场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保障性的问题也会落空。中国的根本问题则在于用立法的方式明确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责任。分清什么人消费什么样的住房、什么人建设什么样的住房、什么样的住房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什么样的制度保证市场,什么样的制度保证人权。”
法律才是保障我国公民住房制度的根本。这是任志强同志的在我国房地产业的最主要观点。
观点五、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存在腐败的弊端任志强同志在2009年3月5日《保障性住房的尴尬》一文中明确为弱势群体呼吁:“ 两限房戴上了保障性住房的帽子,但银行等部门的相关文件并不承认其非商品化的特殊性,地方政府也并未按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给以税费收取的减免,但却严格的限制着销售与再转让的环节,成了商品房中被套上政府枷锁的怪胎。保障的概念本应是对无力参与市场竞争的弱者和市场竞争中失败的弱者给以最低生活保障的一种救助,应以居住权利的保障为基础,应是主要靠廉租房建设为主的社会安全网。但如今却被扩大到了对特殊群体进行对口(如专对公务员)的财产权利分配,变成了一种变相的福利分配,也成了与救助无关的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再分配。”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存在腐败的弊端,任志强同志写了许多文章论述,但没有人能够听进去。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从任志强同志对我国房地产事业的五个基本观点,说明他是对我国房地产事业是负责的。如果我们所有房地产管理者都向志强同志这样为国家为人民去思考住房制度哪来的——我国土地招、拍、挂政策猛于虎之说。
任志强同志对我国房地产事业的五个基本观点也正是广大人民的心声,可能任志强同志言词激烈了一些,但从他的观点上看他是出于公心在为国家和人民说话。现在敢说真话的共产党员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说真话的人遭受尴尬,请问是谁的悲哀?任志强现象是中国社会的悲哀。
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们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的读一读任志强同志的文章,会有所启发的。在他的文章里大家会看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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