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医改】中国医改政策顶层设计

中国医改政策顶层设计
王泓
2016-4-28
前言

医改的终极目标是:保证人民健康,促进我国卫生医疗事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医改是以改善人民健康状况为核心的突破点,使公民人人都养成良好正确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惯和正确的运动锻炼习惯,从而达到全国人民人人都健康的终极目标,这是我国医改成功的根本标志。
国家医改政策顶层设计至关重要,我们制定的政策必须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可信性,可执行性,可持续性是经得住历史考验的国家政策。
以下是我国医改所需要的政策:

第一条    力促国家完善卫生事业法律基础
建立《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健康促进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法》,国家按四个年龄段分别建立《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健康守则》

第二条    国家公民社会福利政策制定原则
国家公民社会福利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冒进,更不能大跃进。国家公民基本福利人人有责,公民福利费用必须合理承担,必须实行谁受益谁纳税的政策,我们逐步把受益与纳税捆绑起来,使我国公民基本福利真正做到:低福利、广覆盖、高保障,这才是我国公民基本福利政策的根本出路。
1.低福利政策
国家公民社会福利是社会的基本福利,而不是公民福利需求的全部。国家福利政策应分两大部分:一是国家社会福利基本保障政策;二是国家社会福利补充保障政策。国家社会福利基本保障政策是要强制执行的,而国家社会福利补充保障政策是公民自愿执行的。公民要提高生活中的风险自我保护意识,参加社会福利补充保险就是在社会生活中防范风险的具体体现。
2.广覆盖政策
一个国家公民基本福利保险制度所惠及的群体,即福利覆盖面标志这个国家对自己的国民承担多少责任。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的公民社会福利基本标准应该是占总人口95%以上。这就是广覆盖的含义。没有广覆盖就等于公民的福利建立在不稳定的社会基础之上。
3.高保障政策
高保障是指公民的社会福利通过立法的形式进行权力保障。为国家政策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变迁总是弹性存在,政府的政策变化太快,相对保障性差,而公民福利通过立法赋予其权力保障,属于在法律层面上的保障权力。政策相对在一个历史阶段稳定,国家公民的福利政策的稳定,人民生活保障就稳定,社会就稳定。人口大国政府的责任是让公民人人都能够享受国家的基本福利政策,而不是公民人人都躺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上无限度无方向的伸手要钱,更不能走欧美高福利的老路。

第三条    中国卫生事业的指导方针
1.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国家公共卫生防御体系
2.尊重生命,关爱健康, 全人照顾,连贯服务
3.建立防治康养四位一体的国家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四条    中国卫生事业总体规划
建立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体系,总体规划为15年一周期,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确保中国卫生事业总体规划的连续性。

第五条    强化CDC体系建设
国家CDC主要承担国家公共生与卫生应急管理,建立国家医疗急救准军事化管理体系。

第六条    建立中国医疗卫生标准化研究机构
为提高中国医疗卫生标准化水平,建立中国医疗卫生标准化研究机构。

第七条    建立金字塔型的分级诊疗体系,明确各层级功能定位
1.    顶层是国家重点专科重点学科临床研究基地,重点承担临床医学创新、科研攻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功能。
2.    中层是不同层级的区域医疗服务中心,重点承担急难重症临床诊疗服务功能。
3.    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是金字塔的大底座,承担居民健康守门人的服务功能,建立防治康养结合的服务模式。

第八条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
1.    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取消医务人员行政编制,建立全员合同聘用制。
2.    逐步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医护人员灵活就业制度和自由职业者制度。
3.    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4.    医护人员四险一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    住院医生规范化培养从单位培养模式转为社会化培养模式,医师取得执业资格后进入医疗机构就业。
6.    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第九条    国家卫生医疗年度财政预算和支出管理
国家卫生医疗年度财政预算占上年度财政收入总的4.5%。
卫生年度财政经费分配倾斜政策如下:
1.    国家财政对病房床位按千人4-5张床位标准进行财政基建拨款。
2.    国家与地方政府对发达地区卫生医疗年度财政支出管理实行:自给自足鞭打快牛财政政策。
对欠发达地区卫生医疗年度财政支出管理实行:扶上马送一程的财政补贴政策。
对贫困地区实行:全程输血与养血帮扶财政政策。
3.    国家与地方政府对健康宣传与慢病防治实行财政持续倾斜政策。
4.    国家与地方政府加大支持中国医疗制造的力度,使国家与地方的中国医疗制造成为国家与地方经济发展动力。对生物药品、西药、中药研制,医疗设备制造实行持续30年的财政倾斜支持政策。

第十条    国家卫生财政管理制度
国家财政所承担卫生经费应以国家上年年底总人口数为总基数计算。
国家财政所承担卫生经费分10大类:100%
1.    卫生事业经费15%
2.    公共卫生事业经费20%
3.    国家企事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经费15%(含离休干部)
4.    国家居民医疗保险补贴经费10%。
(含城市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
5.    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与改造经费15%。
6.    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6%。
7.    食品药品管理经费5%。
8.    计划生育与遗留问题处理经费2%(此部分可以转移到人社部)。
9.    医学科研发展经费7%。
10.    国家卫生行政管理经费5%。

第十一条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1.    国家成立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由人社部统一管理。
2.    国家统一制定城镇企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三合一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政策。统称:中国公民基本医疗保险。
3.    实行三合一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政策分两步走,
首先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二合一,
第二步完成三合一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政策。
4.    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来源
1)    城镇职工企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护理保险。缴纳比例:城镇职工企业事业员工工资总额的10%,其中9%是为基本医疗保险,1%为基本护理保险,统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    企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用5%。
其中:4.5%为基本医疗保险,0.5%为基本护理保险。
个人承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用5%,其中4.5%为基本医疗保险,0.5%为基本护理保险。
3)    城镇居民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城镇居民年度最低交纳标准不得低于:300元/人年度,地方政府配套300元/人年度,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财力适当调整。农村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低交纳标准不得低于:150元/人年度,地方政府配套450元/人年,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财力适当调整。
4)    城镇退休职工每月缴纳120元医疗保险费,80元照护保险费。
5)    60岁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每年缴纳120元医疗保险费,80元照护保险。
6)    国家大力提倡公民参与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医疗补充保险。
5.    国家统一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地方政府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经费运用具体情况统一安排统一使用。
6.    各地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对药品,耗材,试剂,仪器设备的统一采购,医疗物资采购应该以议价为主,并允许多次议价。

第十二条    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化管理
按照正确的卫生医疗经济规律制定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是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化管理的关键环节,不能因噎废食。医疗服务价格与药品价格调整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预算的大盘子,牵一发动全身,医疗服务价格与药品价格调整是医改的重头戏,决不能制定开闸放水政策。
1.    国家实行统一医疗服务目录,目录应该以5000-5500项为准。
(目录不宜过多,目录越多基本医疗保险经费越无法控制。)
2.    直辖市和省级发改委自行制定区域内医疗服务价格制度。
3.    直辖市和省级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4.    直辖市和省级建立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每五年调整一次的制度。
5.    国家西药与中成药品统一实行采购后加价12%的政策。
6.    国家为发展中医药事业中药饮片统一实行采购后加价20%的政策。
7.    国家医疗耗材统一实行采购后加价8%的政策。
8.    地方政府药品耗材采购统一由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采购。
以上八个政策是确保我国医疗机构平稳运行的关键政策。

第十三条    建立政府合理的补偿机制
中国医疗经费使用存在巨大惊人的浪费,不计后果盲目的补偿政策造成每年有近3000亿的浪费,近四年来浪费达1.2万亿之巨。不负责任的政策严重的制约地方经济发展。故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迫在眉睫。
1.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改革思路,加快理顺医药价格体系,破除以药补医,从利益机制上遏制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使用高值耗材等现象,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合理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2.    医疗保障体系改革
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全覆盖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尽快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商业保险、企业保险、医疗互助为补充,医疗救助、应急救治兜底的医疗保障安全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3.    财政保障机制改革
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做到应保尽保;改革财政补偿方式,做到保住保好。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稳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供给水平。改革财政补偿方式,对政府办医疗机构建立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补偿机制,鼓励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建立分类补偿制度,完善对传染病、精神病、儿科、中医等医疗机构的保障、支持政策。将财政投入重点从“保供方”转向“补需方”,逐步加大医保投入,合理调整对医疗机构的直接投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清单制度。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基本建设标准化管理
1.    国家与地方财政承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与改造经费。
2.    国家与地方按年度预算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与改造经费支出,本年度未支出部分,转下年度累计使用。
3.    地方政府对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需求每5年分析评估一次。
4.    医院医疗设备每8年更新一次。
5.    医院规模性基本建设改造每10年进行一次。

第十五条    国家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化管理
1.    公共卫生管理范围:
辖区健康教育管理;.传染病管理;结核病管理;计划免疫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妇女健康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妇女围产期管理;慢病管理;精神卫生管理;职业病管理;放射性卫生管理;.实验室质控管理;消毒管理,院感管理;生命统计管理;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
2.    国家与对方财政承担全部公共卫生服务年度经费,承担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经费,国家与地方政府向医疗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3.    我国年度公共卫生经费:50元/人年度。
4.    我国年度公共卫生经费每五年按10元/人年度调整一次。
5.    国家利用一切媒体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健康教育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工厂,进社区,进田园,进家喻户晓。人人都健康哪里来的看病难看病贵。

第十六条    建立医疗机构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
中国境内一切医疗机构均属于准公共性产品。一切医疗机构均应按准公共产品企业化标准化体系管理。
1.    医疗机构建立法律标准化管理体系;
2.    建立决策动态标准化管理体系;
3.    建立医疗机构标准分类标准化管理体系;
4.    建立质控管理标准化管理体系;
5.    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6.    建立经营标准化管理体系;
7.    建立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
8.    建立成本标准化管理体系;
9.    建立JCI标准化管理体系;
10.    建立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
11.    建立基本建设管理标准化体系;
12.    建立科研与再教育标准化管理体系;
13.    建立医疗物资供应标准化管理体系;
14.    建立医疗物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15.    建立政府监督标准化管理体系;
16.    建立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    建立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体系
1.    构建按功能分级的医疗体系
2.    健全医疗康复护理体系
3.    建立多元办医的服务体系
4.    完善防治结合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
5.    建立区域卫生和人群健康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八条    公立医院改革方向
1.    执行第十六条医疗机构标准化信息管理
2.    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    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公立医疗机构去行政化取消行政级别。
4.    强化卫生行政监督职能,推进属地化全行业管理。
5.    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院长年薪制,健全公益性激励约束机制。
6.    健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体系。

第十九条 健全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医疗服务与管理
1.    执行第十六条医疗机构标准化信息管理
2.    国家政府积极鼓励医务人员利用社会资本办医。
3.    民营医院必须自有房产,地方政府可以以房地产入股的形式支持民营医院,民营医院绝不能租赁医院用房,从根本上杜绝民营医院经营压力。
4.    鼓励民营医院建立高新技术专科医院。
5.    鼓励民营医院承担地方政府公共卫生与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管理。
6.    民营医院使用房产包括租赁房产享受与公立医院免缴纳房地产税政策,其使用水、暖、气价格执行与公立医院同等价格政策。
7.    民营医院医务人员技术职称晋升政策与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技术职称晋升政策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社区卫生医疗中心标准化管理
1.    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承担地方政府公共卫生与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管理。
2.    社区卫生医疗中心医疗科室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中医科,康复科,检验科,放声科,超声科,药剂科。
3.    社区卫生医疗中心经费来源: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经费。
4.    社区卫生医疗中心负责建立实时动态公民健康档案,统一公民健康档案编码:身份证编码和社区家庭健康管理制度。
5.    社区卫生医疗中心的药品使用不再受基本药品目录控制,社区卫
生医疗中心按病人需求正确采购用药。
6.    取消社区卫生医疗中心收支两条线政策。
7.    取消社区卫生医疗中心医疗用药零差价政策。
8.    取消基本药品使用目录。
9.    国家逐步建立社区家庭医生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中医中药标准化管理
            国家中医中药标准化管理必须提速,使中国中医中药真正走向世界。
1.建立国家中医中药质量标准体系。
2.建立国家中草药精细定量科研基地。
3.建立国家中草药向中成药转化基地。
4.建立国家中草药毒副作用研究中心。
5.建立国家级中草药基地。

第二十二条  建立国家临床医疗试验基地
            为促进国家临床精准医疗大发展,建立国家与地方临床医疗试验基地势在必行,国家应按病中建立临床医疗试验基地。为临床医疗均衡发展,临床医疗试验基地按国家与地方分别设置。
1. 以部级医院为依托.建立十大临床医疗试验基地。
2. 以省级公立医院为依托.每省建立一个省级临床医疗试验基地。
3. 以各军兵种医院为依托.建立四大军队临床医疗试验基地。

第二十三条  建立国家生物药品与新特药研发管理体系
            中国药业早已沦为国际药商的人体实验基地,中国药品制造也一直举步维艰,没有形成中国药业的核力。改革开放多年来中国药业研发处于缓慢起步状态,特别是在生物药品与新特药研究方面几乎是处于零级状态。建立国家生物药品与新特药研究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1.    依托国家级医疗机构建立国家生物药品与新特药品研究基地。
2.    建立国家级生物药品研究基地,加大对生物药品研究的投入。
3.    建立国家级新特药品研究基地,加大对新特药品研究的投入。

第二十四条  建立国家药品制造业管理体系
            为了使我国药品制造业稳步飞速发展,国家药品制造业总体思路需要调整。
1.    按区域成立国家药业集团使地方药业发展及确保地方用药。
2.    按药品种类发展我国医药制造业。
3.    加大缓释药品技术的发展。
4.    加大药业透皮技术发展。
5.    加大仿制药发展,通过仿制药的生产,提高我国制药业的水平,做到仿中有创。
6.    要认真学习制药业新技术,以提高我国制药业生产水平。

第二十五条  建立国家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管理体系
            中国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是我国工业薄弱环节,大型医疗设备一直被国外医疗供应商垄断,大力加强我国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研发创新形成自主品牌的医疗仪器设备建设势在必行。主要发展方向如下:
1.    临床检验设备;
2.    临床影像设备,特别是大型临床影像设备;
3.    临床功能检查设备;
4.    临床手术仪器设备与手术器械;
5.    临床手术室的功能设备;
6.    临床血液透析设备;
7.    临床康复功能设备;
8.    临床消毒设备;
9.    各药品、试剂、耗材的生产设备。

第二十六条  建立国家医疗耗材制造业管理体系
            医疗耗材属于医疗中无所不在的产品。其特点: 种类繁多,用量大,生产厂家小,生产分散,价格差距极大,产品质量无法控制。我国在医疗耗材生产方面几乎属于无管理放任自流。
1.    建立国家与地方级医疗耗材集团。
2.    建立国家级高值耗材生产基地
3.    建立国家与地方级医疗耗材质量监管机构。

第二十七条  建立国家医疗试剂制造业管理体系
            医疗试剂属于诊断依据使用产品,国家质量监管力度属于空白区,医疗试剂质量监管政策缺失。我国医疗试剂特点是:检验项目多,试剂种类多,大包装多,小包装少,单人份包装几乎没有,价格昂贵。由于大包装中小医院无法一次使用完毕,特别是对广大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医疗试剂浪费现象巨大,中小医院医疗试剂成本居高不下。
1.    建立国家及地方医疗试剂检测部门,确保医疗试剂质量。
2.    建立国家及地方医疗试剂集团制造业。
3.    医疗试剂属于暴利行业,医疗试剂属于医院高成本范畴,医疗试剂销售价格无条件下调。
4.    国家强制性制定医疗试剂生产厂必须具备生产单人份医疗试剂的政策。

第二十八条  建立《国家健康办公室》,为国务院常设机构,取消国家医改办。
《国家健康办公室》其职能:
第一工作职能:国务院卫生政策制定单位。
第二工作职能: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国家公共卫生防御体系的建设工作。
第三工作职能:全民健康教育工作。
第四工作职能:全民慢病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更改现行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名称为:卫生部。
现行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名称不能与国际接轨。

第三十条 中国医改政策选择及说明
1.    国家医改绝不能向现在这样无休止的改下去,必须有阶段性结果。
2.    建立《国家健康办公室》解散各种形形色色的“医改专家”队伍与机构,节约不必要庞大医改开支。
3.    《国家健康办公室》由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卫计委,福建省,三明市六家联合组成,推进我国医改阶段性总体政策方案。
4.    选择三明市医改政策作为国家医改政策推出,不能以学习三明医改推出,这样会造成各省市之间不必要的矛盾。
5.    选择说明:
1)三明市在我国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三明市医改政策是我国第一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体合一的单位。
3)三明市是我国医改第一个采用第三方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经费的地方政府: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结束语:
医改政策制定是医改的核心至关重要,通过我们制定正确的政策推进医改。
我们制定的政策要符合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
我们制定的政策首先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基本与非基本的关系;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做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广覆盖、可持续,逐步提高均等化水平。
二要坚持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的改革目标,将解决现实问题与建立改革创新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患关系增和谐、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添活力。
三要坚持积极稳妥、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各专项改革要在服务体系、人事薪酬制度、补偿机制、监督治理体制、信息化建设五方面改革的总体框架下,统筹安排,稳妥推进,协调联动,分步实施。
真正做到我们制定出的政策: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性,可行性,可信性,可执行性,可持续性,是经得住历史检验与考验的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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