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肾内科医疗诊疗规范——第五十四章 肾性贫血
作者:王泓 日期:2014-06-18
肾性贫血( renal anemia)是指发生于慢性肾脏病、发病与慢性肾功能不全相关的贫血。此贫血的产生存在多种原因,例如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的红细胞生成原料缺乏(铁、叶酸、维生素B1缺乏),红细胞寿命缩短和失血(包括胃肠道失血),以及尿毒素(包括甲状旁腺素)抑制骨髓红细胞生成等,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慢性肾功能不全时肾脏促红细胞生成素( EPO)生成减少。肾性贫血需要积极治疗,它与慢性肾衰竭患者(包括未透析及已透析患者,肾移植患者)的生存率及生活质量密切相关。
【诊断标准】
贫血诊断标准为:成年女性血红蛋白( Hb) <120g/L,成年男性Hb< 130g/L。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出现贫血,并能排除其他病因所致贫血时即能诊断为肾性贫血。
【治疗原则】
1.贫血评估
肾性贫血患者在治疗前即应进行如下检查对贫血作一评估,治疗后也要定期再评估。
(1)全血细胞计数 包括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参数(平均红细胞体积、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量、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等),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
(2)网织红细胞绝对计数。
(3)血清铁蛋白(SF)水平。
(4)转铁蛋白饱和度(TSAT)。
(5)血清维生素B12及叶酸水平。
上面第1、2及5项检查,能提供贫血严重程度及骨髓功能状态信息,并能帮助肾性贫血与其他贫血鉴别;第3、4两项检查能了解机体铁状态(SF反映铁储存状态,TSAT反映铁利用状态),以指导临床治疗。
2.铁剂的使用
铁缺乏在慢性肾衰竭患者中十分常见,是造成红细胞刺激剂( ESA)低反应性的首要原因;但是静脉铁剂应用于临床后,又必须谨防另一个极端出现,即铁过量。因此治疗肾性贫血时,合理补铁极重要。
(1)应用铁剂指征 当TSAT< 30%、SF<500μg/L时应该补充铁剂;而TSAT>30%或SF> 500μg/L时则应暂停补铁观察。但是,需要注意SF增高有时并不反映铁储存过剩,而是炎症引起,同时检查高敏反应蛋白( hsCRP)能帮助判断。开始ESA治疗时TSAT和SF应每月检测一次,Hb达标后应至少每3个月检测一次。使用静脉铁剂的患者需要停药1周后才能取血检测SF及TSAT。
(2)补充铁剂途径 目前仅用口服或静脉两途径补铁,不主张肌内注射补铁。口服铁使用方便,无严重副作用,但是常存在胃肠反应,且胃肠吸收率低,补铁疗效不确定;静脉补铁效果好,但是需要静脉通路,且有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急性过敏反应或急性铁中毒反应)可能性。
具体应用时,要考虑贫血严重度、铁缺乏程度、既往口服铁剂的疗效及耐受性、有无条件静脉给药及药费价格等,来个体化地决定。一般而言,下列意见可参考。①非透析患者:口服及静脉补铁皆可,其中轻度铁缺乏患者可优先考虑口服铁。但是,口服补铁1~3个月无效时,仍应改用静脉铁。
②腹膜透析患者:尽管口服及静脉补铁皆可,但已有临床试验显示后者疗效优于前者,故仍应优先考虑静脉补铁。
③血液透析患者:应静脉补铁。
(3)铁剂剂量及用法
口服铁剂:每日应该服用元素铁200mg。常用口服铁剂的元素铁含量如下:硫酸亚铁含20%,琥珀酸亚铁含30%,富马酸亚铁含33%,多糖铁复合物含46%。
静脉铁剂:①矫正相治疗:蔗糖铁或右旋糖酐铁100mg静脉缓慢点滴(>30分钟),每周2~3次,累积量达1000mg。如果治疗后血清TSAT仍<30%,SF仍<500 μg/L,Hb无明显增加时,上述治疗可以重复。②维持相治疗:可以采用规律性维持给药方式治疗(蔗糖铁或右旋糖酐铁25~50mg,每周2~3次静脉给药,以维持铁状态稳定。这常应用于血液透析患者,每次透析时从血管通路给药),也可以采用定期再充满方式治疗(待TSAT降至<30%,SF降至<500μg/L后,再用蔗糖铁或右旋糖酐铁100mg,每周2~3次静脉点滴,直至“再充满”铁储存)。需要注意,所有种类的静脉铁剂在开始应用时均需要做过敏试验。另外,铁剂过敏、铁负荷过多、急性感染及重症肝病患者禁用静脉铁剂。
3.ESA的使用
ESA中,基因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rHuEPO)在我国已应用20余年,而新型长效ESA,包括达依泊汀α(darbepoetin α)及持续红细胞生成素受体激活剂(CERA)也即将在我国上市。此处将重点讨论rHuEPO的应用。
(1) Hb靶目标值 用红细胞刺激剂(ESA)治疗肾性贫血时,Hb的靶目标值为110~120g/L,不应该超过130g/L(超过此值会增加心脑血管事件等不良反应)。一般而言,Hb降达90~100g/L时即可开始ESA治疗,而Hb超过115g/L时即应暂停使用ESA。但是,在临床具体实践中仍需个体化地进行调整。Hb的靶目标值应该逐渐达到,用ESA治疗肾性贫血时Hb的上升速度以每4周增加10~20g/L为宜,不宜超过20g/L。
(2) ESA的给药途径 血液透析患者主张皮下或静脉给ESA;透析前及腹膜透析患者主张皮下给ESA。腹膜透析患者不主张腹腔给ESA。
(3) rHuEPO剂量及用法 矫正相及维持相的用法不同,详述如下。
矫正相治疗:rHuEPO的起始剂量需要根据患者Hb水平、体重及临床情况(如有无高血压、心血管疾病、血栓栓塞疾病及癫痫发作史等)来确定。一般而言,开始治疗时rHuEPO的周剂量约为60~1501U/kg,分成3次注射。而后每4周检验一次Hb,如果Hb上升幅度达不到10g/L,可以上调rHuEPO用量,每次增加周剂量601U/kg。当Hb上升至接近115 g/L时,应减少25% rHuEPO剂量继续用药;若Hb已上升超过115 g/L,则应暂时停用rHuEPO观察;停药后Hb逐渐回到115 g/L以下时,又可再用rHuEPO,不过剂量应比从前用量少25%。
维持相治疗:rHuEPO用量应视患者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比矫正相剂量少25%~50%。
应用rHuEPO治疗,可能出现高血压、癫痫、透析管路凝血及血栓形成,应予注意。另外,决定给肿瘤患者或曾患过肿瘤的患者应用rHuEPO需格外谨慎。
(4) ESA低反应性 出现低反应性时,应寻找可能原因,并对其治疗。可能的原因如下:铁缺乏(为最常见原因),感染/炎症,慢性失血(透析器残余血量、透析器凝血时的血液丢失、经常性取血化验、胃肠道出血等),溶血,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铝中毒,营养不良,叶酸或维生素B12缺乏,恶性肿瘤,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由抗EPO抗体引起),骨髓纤维化(由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引起),药物相互反应(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及血管紧张素AT1阻滞剂对rHuEPO疗效的干扰)等。ESA低反应性不能纠正时,重症贫血患者必要时只能接受输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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